三国资料大全·三国战役及官职-《回到三国当黄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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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1年王基、州泰击吴之战

    252年魏与吴东兴之战

    253年吴、蜀攻魏南安、合肥之战

    254年姜维攻临洮、陇西之战

    255年司马师平毋丘俭、文钦之战

    孙峻攻寿春之战

    姜维攻狄道之战

    256年文钦、吕据攻魏之战

    姜维攻段谷之战

    257年姜维攻芒水之战

    司马昭破诸葛诞寿春之战

    魏平高显县民之战

    吴平三郡起义之战

    260年成济杀魏曹髦之战

    262年姜维攻邓艾洮阳之战

    263年曹魏灭蜀之战

    吴平吕兴交趾之战

    钟离牧平武陵之战

    264年罗宪抗吴永安之战

    王稚攻吴句章之战

    钟会、姜维反魏成都之战

    266年堂施起义军之战

    268年吴攻江夏之战

    杨稷破刘俊交州之战

    晋与吴合肥之战

    270年晋攻鲜卑万斛堆之战

    吴晋涡口之战

    271年青山之战

    吴攻晋交趾等郡之战

    匈奴刘猛攻并州之战

    272年晋攻匈奴刘猛之战

    陆抗平西陵之战

    王睿平定张弘之战

    杨欣讨宋质之战

    273年吴晋戈阳之战

    274年吴镇压奚熙之乱

    晋反击凉州胡之战

    晋攻吴枳里之战

    吴攻晋江夏之战

    275年晋攻鲜卑之战

    276年胡奋击并州胡之战

    晋攻鲜卑之战

    鲜卑攻晋边之战

    杨欣讨令狐宏之战

    277年文鸯破鲜卑之战

    吴晋江夏之战

    278年晋与鲜卑武威之战

    晋吴皖城之战

    晋吴西陵之战

    279年吴攻郭马之战

    马隆收复凉州之战

    280年晋灭吴之战

    三国官职和军职的资料汇总

    一、东汉职官

    1、中央

    东汉中央政府的官员分省官、宫官、外官三大系统。内官、外朝的区分古已有之,而在宫廷之中,皇帝日常起居的区域称省中(亦称“禁中”),因此内宫官员中又有宫官与声官的区分。

    在皇帝身边执役、照顾皇帝日常生活的是宦官,省中的宦者均隶属黄门令管辖。省内的禁卫工作亦由宦官但任。

    尚书台是皇帝的秘书机关,其官署设在宫廷之内、禁省之外。它的主要执掌是管理章奏文书、起草诏令,但实际上政务都由上书抬代表君主执掌,权力极大。上书台设长官(令)一人、副长官(仆射)一人,下设尚书六人分十八人。沟通上书台与皇帝联系的官员有侍中、中常侍、黄门侍郎等。其中,侍中由士人充任;中常侍、黄门侍郎则由宦者承担。侍中有事才入禁省,中常侍、黄门侍郎则日常居住在省中,因此,虽然三者之中侍中的级别最高、中常侍次之,但与君主的亲密程度,则以中常侍为最。宫内省外的禁卫工作由九卿中的光碌勋与卫尉负责,光碌勋偏于内,卫尉偏于外。光碌勋下属五官、左、右、虎贲、羽林等五名郎将,中郎将以下有中郎、侍郎、郎中等官。光碌勋的禁卫力量是郎官,卫尉的禁卫力量是武装卫士,所以,卫尉在宫卫事务中的地位相当重要。

    外官主要有三宫九卿,他们是中央政府的主要行政官员。

    三宫指太尉、司徒、司空,他们的品级最高,名义上的职责是辅导皇帝主持国家政务;三公之上还有太傅,其职责辅导皇帝,但不常设。东汉的实际政务都同属尚书台,因此,三公、太傅如没有“录尚书事”的头衔,就是没有实权的虚职。三公的属官有长史一名,掾属、令史、御属各二、三十名。其中,长史是三公的主要副手,掾、属是分管具体事务的部门负责人(掾是正职,属是副职),除长史由朝廷任命外,其他属官均由三公自行聘用。

    九卿是太常、光掾、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他们各自分管的政务是:太长掌典礼,光碌勋、卫尉掌宫省禁卫,太仆掌皇帝车马,廷尉掌司法,大鸿胪掌接待诸侯与少数名族,宗正掌皇族事务,大司农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皇帝器用服饰。九卿各官的长官是卿,副职为丞;其下分设各官管理具体事务,大体以令为正职,丞为副职。

    与九卿级别相当的外官(亦称“列卿”)还有执金吾、将作大匠、大长秋等。其中,执金吾负责宫廷之外、都城之内的治安(都城门另有城门校尉负责守卫),将作大匠负责宗庙殿堂、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其副手为丞,下属的部门负责亦以令为正职,丞为副职;大长秋主管皇后事物。性质与就卿中的少府类似,由宦者担当。皇位继承人太子正式确立之后,有专门隶属太子的东管宫。其设官大体与政府类似,但分级没有后者细密。东宫官职均冠“太子”,如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家令等。

    在军事方面,相当三公的中央高级官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相当九卿的有前、后、左、右将军,均不常设。其属官与三公相同,唯在长史之下另有司马一人,主管军务;从事中郎二人,职掌参谋,均由朝廷任命。将军直接领兵的,在部、曲、屯等建置上分别设校尉、司马、军侯、屯长等统兵官。

    常备军由中央与地方军(郡国兵)组成。中央军中,京师卫戍部队由城门校尉统领,野战部队(北军)由北军中侯统领。北军下辖五个兵种的部,番号分别为屯骑(骑兵)、越骑(特种兵)、步兵、长水(水军)、射声(弓箭)。长官为校尉,副职司马。全军总数约五千人不到。北军平十卒驻屯在京城长管君主宿卫、助理首都治安,发生战事就成为组建出征步枪队的核心。地方上的郡国兵经东汉初期多次裁撤、削减,只剩下边郡与内地关隘的少数驻军。遇有战乱,都是临时募兵或抽调京师北军出战。

    2、地方

    东汉的行政区分为郡(国)、省二级。郡之上还有监察区性质的州。

    州的长官为刺史(中平五年改称州牧;京畿地区的司隶部长官特称校尉),其主要职责是巡察下属郡国政务,年终遣吏到京城向司徒府汇报(上计),劾奏不称职的郡国长官。属官有从事(亦称掾史)、假佐。从事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部郡国从事等,均由州长官自行聘用。治中别驾是州长官的主要助手,在从事中地位最高;簿曹掌文书;兵曹掌军事,仅在有军务时设;部郡国从事,每郡国一人,负责纠劾郡国长官、按治郡僚属,其地位仅次于治中、别驾。假佐是州长官的低级属官,主管文书,其中的典郡书佐分管州所属郡国的有关文书,每郡一人,由郡史轮流充当。

    郡的长官称太守(因太守兼领武事,故别称郡将;州治所在郡的长官称尹),根据郡的大小、没恶,太守的级别有中二千石至八百石六级。郡内原设有专掌军事的都尉,在建武六年之后,边郡常设,内地大多不设。每郡的都尉,为一至五千人不等。都尉在一人以上时,在郡之下分设都尉辖区。有时,在不足设郡的地方,亦设置过渡性的都尉区(属国都尉)进行管理,其性质相当小郡。郡太守助手为郡丞(边郡为长史),由中央任命。此外,郡府的僚属有:功曹,掌管郡内一切人事;主簿,掌管文书;督邮,主管纠察属县、监管本郡官民;掾、史‘,分曹办理郡政,掾为正职,史为副职,每曹有办理文书的书佐。又设三老,帮助推行政施和教化。郡府僚属由郡太守自行聘用,其的位以功曹最高,依次为主簿、督邮等。郡都尉的僚属与太守类似,亦由郡都尉自行聘用。

    分封给诸侯王的郡称国,其行政级别与郡相等。王国的官属分两个系统,一是类似于郡官的民政系统,有相(相当太守)、长史(相当都尉),其属官亦与郡大体相同;一个是管理诸侯王生活、禁卫的官属,如郎中令(相当光禄勋)、仆(相当太仆)、治书(相当尚书)等。此外,王国还设有类似于太傅的傅,负责辅导诸侯王,级别等同于王冠相。

    分管少数**的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级别与郡太守相当,其属官有从事、掾,无定员,根据事务多少而设。

    县的长官为县令或县长,级别从千石至三百石不等。下设属官有;丞一人,管理文书、仓狱;县尉一至二人,管理治安;主簿、功曹、掾、史,均与官类似;三老,掌教化。县的长官由朝廷任命,但州郡也可以过问县的人事,县长官或丞、尉出缺又无合适人选的,上级机关可派出属官或另行任命他人代理。县长官的行政事务,受郡府的监督,每年年终要向郡长官汇报功作(上计),听侯考核。

    分封给列侯的县称侯国,其行政级别与县相等。侯国的官属也像王国一样分两个系统:主管民政的是国相,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仅负责向列侯交纳租,行政上则听命于郡;列侯的家臣有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侯国不置家丞)。

    此外,与县的级别相当的地方行政单位还有道(境内有少数**的县)、邑(封赐给公主的县)及郡所设的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道、邑的官属与县、侯国差不多,郡在县境所设盐铁工官等,由县暑调拨属官理事,不另外设置官属。

    县以下的行政单为有乡、亭、里,大体是百户为一里,十里为一停,十亭为一乡。乡的长官为秩、啬夫,令有游徼掌治安、乡佐收税、三老掌教化;亭设亭长主管治安,令有亭侯、亭卒;里的长官为里魁。乡、亭、里的官员一般由郡、县等上级机关任免。

    3、东汉末年的变化

    (1)建安十三年罢三公官,设丞相,由曹操但任。其官属设置与三公略同,以服务于军事的居多,如领军、护军、军师、军师祭酒、军谋掾等;长史之下设有主簿,约为三至四人,负责典掌机要,出纳教令。此外,还设过校事一职,用以监督臣下。

    (2)常设四征(东南西北)、四镇(东南西北)将军,地位相当九卿,官属设置与领兵的将军相同。

    (3)地方上的州正式成为郡以上的行政单位,掌有行政实权。

    (4)曹操被封为魏王后,曾设秘书监、丞以统辖上书奏事。这是上书台流为一般政务机关的先兆。

    二、三国职官

    三国的职官,制度颇乱,有用古制,有沿汉制,亦有自行创设之官。大体来说,“孙吴、刘蜀,多依汉制”(《晋书。职官志》),曹操的变动较多。因后来晋用禅让方式取代了魏,所以魏的制度对晋及以后的朝代有较大的影响。

    魏、蜀、吴三国都设丞相(或称大丞相、相国)掌握军政大权。三公九卿虽没有彻底废除,但性质、属官与东汉时一样。曹魏官制中有两项变化对后世的影响较大。其一,是侍中地位的提高,尚书脱离少府独立,又另外设置了中书省。在东汉时,侍中多由世家硕儒担任,但其与皇帝的亲近程度比不上中常侍,三国中只有魏废除了中常侍,代之以散骑常侍,下降为一般的侍从官,所以侍中的地位在实际上提高了。尚书台原隶属于少府,至此成为总理政务的独立行政机构,称尚书省,尚书的级别也与九卿相等。尚书省的长官为尚书令,副职为左右仆射,下设五个职能部门(曹),其中官为书;主持选官的吏部,职掌工程的左民,接纳藩国朝贡的客曹,管领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等武装力量的五兵,管理财政的度支。五曹上书与上书令、仆射,号称“八座”,实权很大。中书省由曹操任魏王时设的秘书监演变而来,其正副长官为中书监、令,由通达文学的士人但任;监、令之下有中书侍郎、通事舍人、著作郎等属官。中书省在名义上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实际上有些机密命令的下达并不通过尚书省,逐渐形成了书中“实握事要”,操纵政务的局面。中书省之外亦设有秘书监,但只是管理艺文图书的机构。曹魏官制的这些变化,上承奏汉的三公九卿制,下开隋唐的三鬙六制,是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其二是制定了九品官阶。两汉时代,官员的品级以年俸相称,最高的三公为万石(相当每月350斗谷),以下依次为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一百石、计食(月11斗谷)、佐史(月8斗谷),共十八级。曹魏以九品称官,俸禄仍沿用汉代的旧圆规,后世的品官制就由此演变而来。

    在军事方面,曹操的中央军分中军、外军两部分,以大将军或都督中外诸军事为最高统帅,中军由中央直辖,外军驻屯在外,由将军、都督通领。中军的统帅为中领军、中护军,其中的资历深厚者可进称领军将军、护军将军。下辖武卫、中垒、骁骑、中坚、游击等营,由将军、校尉率领。东汉的比军五校虽依然存在,但兵员少得可怜,无法与新五营相比。驻屯各地的外军,原由中央临时委统帅,黄初年间,设置都督某州军事的将军,作为代表中央驻各地的军事长官。有时,这种军事长官还带当地的州长官头衔,过问地方政务。至于四镇、四征及其他的杂号将军,都不是固定的军职,而是临时赠封的称号。曹魏的地方武装为州郡兵,以守备本郡为主要指责,必要时也应调出征。州郡兵由州郡长官统领,其地位虽不如中央军,但地方长官的实权却籍此大大膨胀起来。吴、蜀的军制大体与曹魏相似,唯外军以前、后、左、右部分。蜀国以军师将军为中央军的最高统帅,军中将有护军、领军、典军、军师、监军、军司马等职。吴军则在战时设大都督统领各军,平时在各战略要地设都督,次一等的设督。蜀国的基层军队大多由外来流民于少数**编成,吴国则是与将军关系亲切的子弟兵。

    三国时的地方官制与东汉时基本相同。由于相互割据,各国往往对版图之外的地盘设长官,没有将军称号、不持节者,称单车刺史;如带都督某州军事头衔的,级别提高二品。持节分为使持节、持节、假节三等,使持节有权处死二千石以下的官员,持节有权处死平民,假节只能处死违反军令者。如是假节钺的大都督,则能处置持节将军。不设置都督的州,则置监某州军事(简称监军)之职,为四品官。

    三国的封爵亦与汉代相近,曹魏*建国后,定诸侯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等,省侯、乡侯(都乡侯)、亭侯(都亭侯)、关内侯九等,乡、亭以下的封爵大都是没有食邑的虚爵。后代虚封爵号的制度即由此而起。

    <一>.三公制度

    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参与中央政府的行政决策,并负责具体的执行。

    1,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禄最高,掌佐天子,助理万机。西汉初期,丞相具有选用官吏之权,有**百官和执行诛罚的权力,有主管郡国上计和考课之权,有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之权,有封驳皇帝诏令和谏诤之权,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储,封赠,赏功,罚罪等事,以及财政,选举,民政,法律,礼制,边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是由皇帝委托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议,集议的结果由丞相领衔上奏于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定议。

    丞相府的官员和掌职及俸禄如下:

    丞相,金印紫绶,秩俸万石。

    丞相司直,辅佐丞相,检举不法,秩俸千石。

    丞相长史,辅佐丞相,督率诸吏,处理各种政务,秩俸比千石。

    丞相征事,秩俸比六百石。

    丞相史,秩俸四百石。

    丞相少史,秩俸三百石。

    东曹掾,领郡国事,主长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秩俸比四百石。

    西曹掾,领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进退,秩俸比四百石。

    议曹,主谋议事。

    辞曹,主评讼事。

    奏曹,主章奏事。

    贼曹,主盗贼事。

    决曹,主罪法事。

    集曹,主簿计事,秩俸比三百石。

    户曹,主民户祭祀农桑事。

    法曹,主邮驿科程事。

    尉曹,主卒徒转运事。

    仓曹,主仓谷事。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钱币盐铁事。

    计相,主郡国上计事。

    主簿,省录众事。

    侍曹,主通报事。

    2,太尉

    太尉是朝中仅次于丞相的官职,专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为最高的武官职位,秩俸万石,金印紫绶。官吏主要有长史和主簿。

    3,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职权,是丞相的助理,对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动进行监察,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九卿制度

    九卿是指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机构。同时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的地位和秩俸都与九卿相同,因此把他们和九卿统称为诸卿。京北尹,右扶风,左冯翊是三辅即京师地区的地方行政长官,有资格参加朝议,具有高与一般郡国长官的特殊地位,因此也得以列于诸卿。

    1,太常

    太常原名为奉常,汉朝景帝时改名为太常。掌宗庙事,一般不参加具体的行政事务,是九卿之首。

    属官主要有太史,太乐,太祝,太宰,太卜,太医六令丞,博士祭酒以及诸庙寝陵园,机构复杂,编制庞大。

    太常机构的官吏,俸禄,印件及其掌职如下:

    官名秩俸印件掌职

    太常卿,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掌宗庙礼仪。

    太常丞,秩俸千石,铜印黑绶,掌凡祭祀及行礼之事,总署曹事,典诸陵邑。

    赞飨,秩俸六百石,铜印黑绶,掌赞天子。

    礼官大夫,千石至六百石,散职无印,是太常礼仪顾问。

    太常掾,秩俸四百石,铜印黑绶,助太常丞。

    掌故,秩俸六百石,铜印黑绶,主政事。

    均都长丞,主山陵上槁输入。

    都水长丞,主宗庙陵园治水堤。

    曲台署长,主典台殿事。

    太史属官:

    太史令,秩俸六百石,铜印黑绶,掌天时,星历。

    太史丞,秩俸四百石,铜印黑绶,辅佐太史令。

    侍诏,秩俸二百石,分掌星历,龟卜,请雨事。

    治历,主历法。

    太常掾,秩俸四百石,铜印黑绶,助太常丞。

    掌故,秩俸二百石,主故事,掌历史上国家祭祀,丧娶事。

    大典星,掌星历。

    望气佐,主望气。

    明堂丞,秩俸二百石,铜印黄绶,掌守明堂。

    灵台丞,秩俸二百石,铜印黄绶,掌守灵台。

    灵台侍诏,分掌星,日,天象,钟律之事。

    太乐属官:

    太乐令,秩俸六百石,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之事。

    太乐丞,秩俸四百石,铜印黑绶,太乐令助手。

    员吏,秩俸百石,太乐丞手下的具体办事者。

    乐人八佾舞,凡祭祀时为之乐舞。

    太祝属官:

    太祝令,秩俸六百石,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时掌读祝词及迎送诸神。

    太祝丞,秩俸四百石,铜印黑绶,掌祝小神事。

    员吏,秩俸百石至斗食,协助令,丞。

    祝人,祭祀时司告鬼神的人。

    宰人,主厨。

    太宰属官:

    太宰令,秩俸六百石,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时掌陈馔具。

    太宰丞,秩俸四百石,铜印黑绶,掌宰工鼎俎馔具之物。

    明堂丞,秩俸二百石,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掌明堂馔具。

    员吏,百石至斗食,太宰丞下具体办事者。

    宰人,主厨。

    屠者,主屠牲。

    卫士,主警卫。

    太卜属官:

    太卜令,秩俸六百石,铜印黑绶,国有大事时主卜问。

    太卜丞,秩俸三百石,铜印黄绶,助佐太卜令。

    员吏,具体办事者。

    太医属官:

    太医令,秩俸六百石,铜印黑绶,掌医药。

    太医丞,秩俸四百石,铜印黑绶,掌医药。

    太医掌医药。

    诸宗庙寝属官:

    令,秩俸六百石,铜印黑绶,守宗庙,掌案行扫除。

    食监,秩俸六百石,铜印黑绶,主食官令号。

    丞,秩俸四百石,铜印黑绶,助令守庙。

    校长,秩俸四百石,铜印黑绶,主宗庙寝兵戎盗贼事。

    监丞,秩俸三百石,铜印黄绶,食监助手。

    中黄门,食监助手。

    寝陵园食官属官:

    庙郎,主宗庙。

    寝郎,主守寝。

    园郎,主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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